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释义】本条是关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时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确立的一种劳动合同类型。劳动合同法承继了劳动法的规定,并对该类劳动合同作出了具体定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从劳动合同制度实践来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某一项工作任务的开始时间,即为此类劳动合同期限的起始时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此类合同时,一般无法准确预测该项工作任务何时能完成。工作任务就是此类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任务一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因此这种劳动合同从性质上看类似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只不过表现形式不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符合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第一项至第四项以及第六项解除、终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第五项的规定,仅适用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终止,不适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颁布后,关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工作任务完成终止时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的问题,争论非常大。一种意见认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季节性、临时性的工作岗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明确排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工作任务完成终止时支付经济补偿,因此无需支付;另一种意见认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不仅仅局限在临时性、季节性的工作岗位,有的工程或项目持续时间较长,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的话,对劳动者不公平。
经反复征求意见,多数意见认为:
首先,从经济补偿的性质来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工作任务完成而终止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后,为维护劳动者基本生存需要而由用人单位给予的一种帮助。因此,非因劳动者过失而导致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工作任务完成终止后,劳动者被动失去工作,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以保障劳动者在失去工作的一定时间内生活不至于发生困难,缓解劳动者被动失去工作对社会稳定可能造成的压力。
其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性质上类似。如果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工作任务完成而终止时没有经济补偿,则劳动者A订立了一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终止时可以领到经济补偿,劳动者B订立了一份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工作任务完成终止时就没有经济补偿。这样,一些用人单位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可能会采用大量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规避法定义务。因为,劳动合同法尽管将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三类,但除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订立有所限制以外,对其他两类劳动合同的订立并无限制,完全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自愿协商。而实践中,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协商能力有限。在就业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绝大多数劳动者可能会被迫接受用人单位的意见。
最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七项授权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规定其他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本实施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可以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其他情形。
基于以上几点考虑,本条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样的规定,既体现了公平合理,又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滥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规避法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