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合同(简单通用)执行和解合同甲方(执行申请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被执行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就执行和解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执行案件情况 甲乙双方的 纠纷案件,经 市 区人民法院作出 字第 号判决。 判决结果为: 。 二、和解方案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 元)。 2.甲方指定收款账户: 指定收款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3.乙方可以委托第三方完成付款。 4.执行费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 (1)由乙方直接支付给执行法院; (2)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应在收到款项后三日内与执行法院联系,办理撤回强制执行的手续或强制执行结案手续。 四、乙方按上述约定履行义务后,视为乙方已履行本案所有义务,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如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上述款项,则甲方保留对乙方采取强制执行的权利。 五、本合同一式 两 份,各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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