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确认收养关系纠纷)民事起诉状原告: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被告一: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被告二: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出生,住址: 省 市 区 路 小区 号楼 单元 室。 联系电话: 案由:确认收养关系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判决被告一、二对 的收养关系无效; 二、依法判决被告一、二将 归还原告抚养; 三、依法判决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年 月,原告离异,两被告找到原告帮其抚养孩子,因原告和被告是姐妹关系,原告同意将孩子 交由被告夫妇抚养。原被告双方未在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 年 月起,原告向两被告要求将孩子归还由自己抚养,但两被告不同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第一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被告的收养行为未经登记,应属无效。 为此,原告不得不向贵院起诉,请贵院判决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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