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底投资协议投资协议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上述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 宗旨 甲方向乙方投资,并根据本协议约定取得收益。 第2条 投资金额 2.1 各方约定,甲方向乙方投资人民币(大写) (¥ 元)(下称“投资款”); 2.2 投资款限用于: (下称“项目”)。 2.3 乙方指定接受投资款账号: 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2.4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支付投资款。 第3条 投资收益 3.1 双方同意,甲方应获得的投资收益按下列两种计算方式中最高的一种为准[知识点:委托个人理财中的保底条款可能无效]: (1)每年收益=投资款* %(不足一年的按实际天数折算) (2)每年收益=项目收益* %(不足一年的,按实际项目收益计算) 其中项目收益包括: ;项目收益的计算方式为: 。 3.2 投资收益结算支付时间为: 年 月 日前。 3.3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账号: 。 开户行: 。 户名: 。 第4条 投资期限 4.1 投资期限为 个月,自甲方支付投资款之日起算; 4.2 投资期限届满后,如乙方未归还投资款与支付收益的,甲方有权乙方按照每月2%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归还投资款与支付收益为止。 第5条 特别约定 5.1 乙方不得将投资款用于约定以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要求收回投资款,并要求乙方按照每月2%的比例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归还投资款为止。 5.2 甲方有权随时查阅项目账目、材料,了解项目收益。 5.3 乙方不得对项目收益、项目材料有任何欺诈、隐瞒或虚构,导致影响甲方收益。如造成甲方收益损失,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按照损失金额的2倍支付违约金。 5.4 乙方经营项目或其它生产经营中,如有亏损的,甲方不对此承担责任。如导致甲方赔偿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 第6条 合同联系方式 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1)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2)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箱: 。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包括电子邮箱),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上述邮寄送达地址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7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7.1 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7.2 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8条 附则 8.1 本协议一式二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协议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签署):
乙方(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