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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实习用工合同
甲方(实习单位)接收乙方(全日制学校学生)实习(包括全日制的实习、长期或短期的实习)时,约定期限、报酬等。全日制学生在单位实习,双方不构成劳动关系。
学生到公司、单位实习时,向单位出具的声明,确认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
合同(三方及以上)甲方(学校)安排丙方(学生)赴乙方(实习单位)进行岗位实习,并由乙方给予丙方适当的实习报酬。
乙方(学校)安排学生到甲方(用工单位)参加勤工助学工作,用工单位向学生支付工资。双方对各自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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